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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管理办法

作者:   责任编辑:胡冰清  浏览:次  发布日期:2016-07-08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学院食堂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更好地为广大师生员工提供餐饮服务和确保学院师生的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院食堂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院食堂主要是为全院师生提供餐饮服务,具有特定的服务性和公益性。只为学院的教职工(包括合同工)和学生服务。

第三条 学院成立食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由主管后勤的副院长任组长,由工会、院办、学生处、后勤处等处室人员以及学生会成员任组员,全面监督、评估食堂的各项服务经营情况。

第四条 后勤处按照学院食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的要求对食堂进行日常管理,定期组织召开食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及师生座谈会,听取学生、教职工对伙食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解决学生、教职工提出的问题;对学院食堂的发展规划、改革等重大问题提出意见,经院务会审议通过后,负责组织实施执行。

第五条 后勤处是食堂管理的执行部门,全面负责食堂的经营、设施设备的维护和食堂服务人员等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二章 食堂的经营与管理

第六条 学院的食堂经营,必须坚持为教学、科研和师生员工生活服务的宗旨。既要遵循市场规律,更要发挥学院后勤基础性、保障性作用。要充分考虑到学生的消费能力,严格控制价格,提高饭菜质量,不断改善就餐环境和提高服务水平。

第七条 学院食堂坚持统一管理,封闭式运行,分操作间经营,一卡通售饭,杜绝现金交易。

第八条 食堂服务标准要求:

(一)对就餐者要主动热情,文明用语,服务周到。

(二)坚持规范服务,不允许用手直接接触要出售的食品。

(三)出售食品时买卖公平,饭菜要做到量足,一视同仁,不徇私情。

(四)售饭时,不准讲闲语、吸烟、打闹。必须做到菜价准确无误。

(五)对就餐者要耐心解答,解答不了的,应及时与食堂管理人员联系,不允许与就餐者发生矛盾。

(六)保证准时开饭,特殊情况可延长开饭时间,保证来晚的师生也能吃上饭。

(七)严格执行饮食标准化服务规范。

第九条 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食堂操作间、就餐人员必须遵守食堂就餐时间和文明就餐公约。

第十条 食堂应当保持室内外环境卫生的整洁、干净,有防治“四害”的设施,保证食品的卫生安全。

第十一条 食堂垃圾应按规定入袋封口、装桶并加盖,及时予以清理。

第十二条 食堂的设备布局应符合食品卫生的要求,有独立的食品原料存放间、加工操作间、预售间及用餐场所。

第十三条 备餐间、熟食间应配有紫外线消毒灯,一天至少消毒二次。

第十四条 食堂应有耐磨损、易清洗的无毒材料制造或建成的餐饮具专用洗刷池、消毒池、消毒柜及保管柜等设施。

第十五条 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减少一次餐具的投放量,提倡使用钢化或瓷器餐具。餐具消毒严格按照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的程序执行。

第十六条 餐饮具使用的洗涤、消毒剂必须符合卫生标准或要求。洗涤、消毒剂必须有固定的存放场所,有明显的标记。

第十七条 消毒后的餐饮具必须贮存在餐具专用保洁柜内备用。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具应分开存放。

第三章 食品卫生要求

第十八条 食堂必须采用新鲜的原料制作食品,不得加工或使用腐败变质的食品。

第十九条 加工后的熟食品应当与原料分开存放,半成品应当与原料分开存放,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严防食源性疾患的发生,杜绝食物中毒。

第二十条 食品贮存应当分类、隔墙、离地存放。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期限的食品。食品贮存场所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

第二十一条 制作熟食品必须配有熟食间,熟食间的要求及操作规程应按照卫生防疫部门的有关规定。每餐的各类菜品应各取不少于250克的样品留置于冷藏设备中保存24小时以上,以备查验。

第二十二条 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应当使用专用工具分检传递食品。专用工具应当定位放置,防止污染。

第二十三条 食品在烹饪后至出售前一般不超过2小时,若超过2小时存放的,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

第二十四条 食堂剩余食品必须冷藏,冷藏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在确认没有变质的情况下,必须经高温彻底加热后,方可继续出售。

第四章 食品采购要求

第二十五条 学院食堂所有食品购置严格按照湖南省高校采购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食堂物资采购必须进行严格的管理。粮、油、副食品等主要食品应有质量检验证、卫生许可证、供货商(厂)名称和产地,并与供货商签订食品卫生安全合同。禁止采购、加工、出售以下物品:

(一)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有异味,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疑似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二)未经卫生检疫部门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三)超过保质期限或者不符合规定的食品;

(四)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的食品。

第二十七条 食堂物资的每天入库、出库要严格捡斤过秤、验质、销账和食品来源地的登记及验收人签字。

第五章 从业人员卫生要求

第二十八条 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持健康证上岗。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患有如下疾病者不得从事饮食服务工作;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包括病原携带者)等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从事食品制作工作。

第二十九条 食堂从业人员的个人卫生要求:

(一)工作前及便后用洗手液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必须洗手消毒;

(二)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

(三)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

(四)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第六章 伙食质量、品种及价格要求

第三十条 食堂的主副食烹饪制作,按照“营养、卫生、科学、合理”的原则,注重色、香、味、型,并具营养价值。

第三十一条 优化品种结构,开展多层次餐饮服务,早餐品种应有15个以上、午晚餐主食品种不少于10个、副食应有30个品种以上。价格档次搭配合理,高、中、低档主食的比例为2:5:3

第三十二条 食堂基本伙食部分的价格要严格控制。

(一)学生食堂每天高(5-4/份)、中(4-3/份)、低档(2元以下/份)菜的比例为3:5:2.

(二)菜炒肉(不带骨):

每份肉≥75+菜≥175

每份肉≥75+瓜≥175

净青菜类:每份蔬菜≥150

净肉类:每份净肉≥100克(带骨肉类≥125克)

凉拌素菜类:每份素菜≥125

菇、菌、笋类:每份菇、菌、笋≥100

第七章 安全管理与监督

第三十三条 食堂必须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做到层层把关,责任到人,保证安全监督制度的落实。食堂管理员是食堂防火防盗、防爆炸和食品安全卫生监督管理人员。

第三十四条 食堂必须取得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卫生许可证,积极配合和接受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三十五条 做好安全防火工作,煤气的使用要严格按照煤气公司规定的操作规程,合理合法使用气源。

第三十六条 食堂应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提高员工的法制观念和维权意识。

第八章 奖惩

第三十七条 学院后勤处对食堂行使监督管理、检查、协调的职能,对违反食堂管理办法的单位实施处理或报学校处理。

(一)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造成重大食物中毒事故或安全事故,情节特别严重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公安部门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对违反本管理办法,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学生食物中毒或重大安全事故的,给予后勤处和饮食服务中心相关人员相应的行政和经济处理。若是食堂托管单位造成的,则根据合同规定予以撤换或终止经营合同,并处以罚款。

(三)对多次违反本办法的有关条款,在师生员工中造成不良影响的食堂,根据规定撤换人员或终止劳动合同。

(四)后勤处不定期地对食堂的经营服务进行检查,发现有违反本管理办法的,及时发出整改意见书并予以通报批评;对违规经营并造成不良影响的,进行行政处分或每次给予500—1000元的处理。

第三十八条 后勤处对食堂行使监督管理、检查、协调的职能,对食堂进行食品安全管理考核评分,根据食堂的实际管理情况给予适当的奖励。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由后勤处负责解释。

第四十条 以前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四十一条 本办法自颁发之日起执行。

 

 

 

管理考核细则如下:

 

项目

内容

评审

指标

评审内容

评分标准

制度

建设

10分)

食堂制度的建立与健全

1、各种管理规章制度齐全,并汇编成册,各种记录、报表装订成册(主要包括人事、用工、分配、培训、考核、奖惩、岗位责任等)。

        1、以上制度均健全,得10分。

         2、任一项制度缺失,扣3/项。

2、有严格的考勤、考核记录。

3、有严格的奖罚制度。

卫生

状况

20分)

食堂

周边卫生

要求防止易造成排水管网堵塞的餐厨垃圾进入排水管道,及时疏通食堂周边管网(北面及东面),定期清扫食堂周边挑檐,防止白色垃圾堆积。

        1、以上卫生条件均符合,得10分。

        2、任一项卫生不合格,扣3/项。

餐厅卫生

要求每日对餐厅及加工区进行三次保洁餐厅加工环境整洁,设施设备洁净,墙壁、房顶无脱落、无蛛网,无苍蝇、蟑螂、老鼠等,餐厨垃圾处理及时,无积压。

加工区卫生

卫生间及清洁工具

卫生间不设在食品处理区,采用水冲式,地面、墙壁、便槽等采用不透水、易清洗、不易积垢的材料,设有效排气装置,有适当照明,与外界相通的窗户设置纱窗,或为封闭式,外门能自动关闭,在出口附近设置洗手设施。

设置专用拖把等清洁工具、用具的清洗水池,且其位置不得污染食品及其加工操作过程。

 

        1、以上卫生条件均符合,得10分。

        2、任一项卫生不合格,扣5/项。

 

从业人员个人卫生

工作人员无有碍食品安全的习惯和行为,如戴首饰、留长指甲等。

所有从业人员穿戴洁净的工作服帽上岗,销售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人员,须戴口罩。

 

 

 

 

 

 

 

 

 

项目内容

评审指标

评审内容 

评分标准

安全管理一

15分)

制度

 (2分)

建立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度

        1、制度均健全得2分。

        2、缺失,扣0.5/

建立学校食物中毒应急处理预案

建立学校食品安全公示制度

建立学校餐厨垃圾处置制度

原料

采购

验收

贮藏

11分)

采购

3分)

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且相关产品的可追溯率达到100%,台账记录完整、准确。

        1、以上制度均健全得3分。

        2、缺失任意一项扣1/项。

验收

3分)

建立食品三级验收制度,即采购人、入库人和领料人三级食品安全查验制度,并有完整记录确定专人严格把好入库验收关,在食品购销台帐上详细登记产品名称、供销单位、购销数量、产品批次、保质期限和相关证件是否齐全,相关证件证明应当保存二年以上备查。

        1、以上制度均健全得3分。

       2、三级验收制中,任意一项出问题,扣1/项。

贮藏

3分)

1、食品原料库、面食库和杂物库分开设置。

2、各类食品原料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10cm以上存放,并做到一物一标(标明产名、生产日期、保质期、进货日期),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使用遵循先进先出原则。

3、食品仓库内不得存放非食品,食品贮存场所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

        1、各项贮藏方式均符合要求,得3分。 

        2、任意一项不符合,扣1/项。

技防及人防措施

4分)

    1、设专人负责严格控制闲杂人员进入操作间或仓库。

    2、操作间、仓库、售卖间应有24小时监控。

    3、严格落实食品留样制度。

    4、学生凭卡消费,保存消费记录。

        1、各项防护措施均符合要求,得4分。

        2、任意一项不符合,扣1/项。

 

项目内容

评审指标

评审内容 

评分标准

安全管理二(15分)

餐具

消毒

洗消要求(4分)

餐饮具消毒以热力消毒为主,不耐热的餐饮具采用化学消毒的,至少设有3个专用水池;清洗、消毒设备设施的大小和数量能满足需要

        1、未按要求设置的,扣2分;

        2、水池未标识用途的扣2分。

餐用具

消毒

4分)

餐用具清洗消毒水池使用不锈钢或陶瓷等不透水材料、不易积垢并易于清洗;餐用具清洗消毒水池专用,与食品原料、清洁用具及接触非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具、容器清洗水池分开;餐具消毒符合要求

        1、消毒设施材质不符合要求扣1分;

        2、未专用扣1分;

        3、清洗消毒不符合要求扣2分。

消毒剂

3分)

使用的消毒剂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不符合要求扣3分。

消毒记录(4分)

有完整的餐饮具消毒记录

        无完整消毒记录扣4分。

安全管理重要指标

食品安全事故

        一旦出现食品安全事故,上述安全管理项(共30分),得0分。

 

 

 

 

 

 

 

 

 

 

 

 

 

项目内容

评审指标

评审内容 

评分标准

师生满意度

(40)

就餐率

30分)

学院根据学生刷卡消费的记录,统计全年在校生在食堂就餐的比率。

        1、就餐率65%以上,记30分。

        2、就餐率在60%-65%25分。

        3、就餐率在55%-60%20分。

        4、就餐率在50%,以下,记10分。

问卷调查满意度

5分)

后勤处委托伙管会在全体师生中随机发放问卷,调查师生的满意度。

        1、满意度70%以上记5分。

        2、50%以上记0分。

        3、两值之间每下降4个百分点,分值减1分。

座谈会调查满意度

5分)

后勤处与食堂托管方每期联合组织两次座谈进行满意度调查。

        1、满意度70%以上记5分。

        2、50%以上记0分。

        3、两值之间每下降4个百分点,分值减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