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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教务处翦象慧   责任编辑:蔡小博  浏览:次  发布日期:2018-05-16   

各二级学院(部):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8〕207号),请各二级学院(部)积极组织开展教书育人楷模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详见附件1《关于开展2018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

二、推荐方式

各二级学院(部)推荐与个人自我推荐相结合。

三、报送材料及要求

1、《2018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附件2)。

2、彩色登记照电子版(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无斑点、瑕疵、印墨缺陷,照片尺寸为320×240像素以上,大小为100-500K之间,格式为jpg,文件名为“姓名-学校”。以及彩色工作照3-5张,照片大小在1M以上,并以正在开展的工作内容命名。

3、推荐人选详细事迹材料(参照附件3模板)。

4、相关佐证材料(包括荣誉证书、相关文件、媒体报道材料等)。

请各推荐人在5月20日上午12:00前将上述所有材料(含电子文档)报送教务处205室,电子文件接收邮箱:wlxyjwc@163.com 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1:《关于开展2018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

附件2:《2018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

附件3:推荐人选详细事迹材料(模板)

教务处

2018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