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二级学院,各校友分会及广大校友:
2025年10月18日,湖南现代物流职业技术学院将迎来建校60周年华诞。六十载栉风沐雨,六十载砥砺前行,学校的每一步发展都离不开全体师生员工的辛勤耕耘、广大校友的深情回馈以及社会各界的鼎力支持。为致敬每一份推动学校从初创到壮大、从积淀到跨越的坚实力量,充分彰显榜样引领的时代价值,进一步凝聚全校师生与校友的力量,学校党委决定结合校庆系列活动,组织开展建校60周年庆典活动评选表彰工作,重点表彰一批在助力学校高质量发展、推进学校教育事业进步、为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以及在此次校庆筹备活动中作出特别贡献的个人、集体和社会各界人士,拟设立功勋奖、教书育人楷模奖、杰出校友奖等多个奖项。现将有关评选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评选表彰工作以注重实绩为主,同时参考各部门、二级学院,各分会以及广大校友的意见,评选过程中坚持公正公开、宁缺毋滥、优中选优的原则,采取自荐和他荐相结合的方式,评选结果由评审委员会最终确定。
二、奖项设置及名额
1.功勋奖,评选数量不超过10人。
2.教书育人楷模奖,评选数量不超过10人。
3.杰出校友奖,评选数量不超过20人。
4.校庆特别贡献奖(个人、集体),评选数量若干,根据实际贡献确定,不设固定限额。
5.校庆工作先进个人(集体),评选数量若干,结合实际工作参与情况及成效确定。
三、评选条件
(一)功勋奖
1.评选范围:主要面向离退休教职工,兼顾在岗教职工。
2.核心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师德师风广受师生校友赞誉,具有公认的影响力。
(2)在校工作满35年以上的教职工或在学校的专业建设、人才培养、行政管理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果,为学校发展作出突出贡献,使学校知名度和社会声誉大幅提升。
(3)在校领导工作岗位上工作满10年以上的领导干部,对学校办学规模扩大、办学层次提升等做出里程碑贡献,在校史关键发展阶段发挥决定性作用。
其中第1条为必备条件,其他条件满足一项即可。
(二)教书育人楷模奖
1.评选范围:主要面向在教书育人一线有突出贡献的教职工(含离退休人员)。
2.核心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教书育人成绩显著,贡献突出,事迹感人;
(2)践行教育家精神,坚定心有大我、至诚报国的理想信念,陶冶言为士则、行为世范的道德情操,涵养启智润心、因材施教的育人智慧,秉持勤学笃行、求是创新的躬耕态度,勤修乐教爱生、甘于奉献的仁爱之心,树立胸怀天下、以文化人的弘道追求;
(3)坚持“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和“四个相统一”要求,政治强、情怀深、思维新、视野广、自律严、人格正;
(4)深耕教育教学一线多年的教师,或长期担任班主任、辅导员,在育人工作中成果突出,受到校内师生和离退休人员广泛认可。
(三)杰出校友奖
1.评选范围:面向学校校友。
2.核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政治素质过硬,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进取、勇于创新,甘于奉献、坚守正义,具有强烈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社会形象;
(2)在各自工作领域成绩突出,作出突出贡献,受到有关部门或用人单位的重大奖励;
(3)主导的项目、成果产生重大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在行业内有较高声誉;
(4)拥有突出的技术技能成果,如获得专利、技术创新奖项,或获得省级以上劳动模范、技术能手等荣誉称号,或在生产实践中解决重大技术难题,相关成果被行业内广泛推广;
(5)关心、支持母校的建设和发展,为母校的建设和发展做出过突出贡献,或在校友工作中成绩突出的;
(6)在其他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其中第1条为必备条件,其他条件满足一项即可。
(四)校庆特别贡献奖(个人、集体)
1.评选范围:面向广大校友,以及长期关心支持学校建设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
2.核心条件:
(1)热爱学校,长期关注职业教育发展,认同学校办学理念,主动参与学校建设,在校友群体和社会各界具有良好口碑。
(2)独立或牵头策划组织校庆系列特色活动,获得师生、校友及社会各界正面评价,显著提升学校社会知名度;
(3)为校庆工作捐赠资金数目较大或提供重要资源支持,对校庆活动的顺利开展起到关键作用。
(4)其他在校庆活动中作出突出贡献的。
(五)校庆工作先进个人(集体)
1.评选范围:面向承担校庆工作任务的集体和个人。
2.核心条件:
(1)积极主动参与校庆筹办工作,有强烈的主人翁意识,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执行能力强,为校庆活动的成功举办做出了积极贡献;
(2)在校庆工作中承担重要目标任务、发挥重大作用、作出突出贡献,具有示范性和典型性。
四、评选工作流程
(一)动员部署(2025年9月中旬)
1.学校通过校园网、官方微信公众号、校友微信群(QQ群)发布校庆表彰通知及方案,明确奖项设置、评选条件、申报要求。
2.各部门、二级学院、校友会、校友联系人等以合适方式将表彰工作安排传达到位,确保评选信息“全覆盖,无遗漏”,并积极发动、自上而下、优中选优推荐符合条件者参与评选。
(二)推荐申报(2025年9月下旬)
根据评选条件和相关要求,采取个人自荐,各部门(二级学院)相关人员推荐,校友分会及广大校友推荐等方式相结合,公正评选。推荐人选的支撑材料按指定方式上报组织人事部(校庆表彰领导工作小组办公室),逾期视为无效。
(三)资格初审(2025年9月下旬)
由校庆表彰领导工作小组办公室联合党政办、组织人事部、离退休办公室及校友会等相关部门进行资格初审,对照评选标准逐一核查候选人的申报材料,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四)综合评审(2025年10月10日前)
1.评审委员会成员负责审阅通过资格审核的候选人材料。
2.通过召开评审会议,确定“拟表彰人员名单”。
(五)公示(2025年10月中旬)
1.将“拟表彰名单”及候选人主要事迹通过学校官网、校友会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同时公布校庆办联系电话与邮箱,接受师生、校友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与异议反馈。
2.公示期内收到异议的,由校庆办联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形成“异议处理报告”并提交评审委员会复核,根据复核结果确定是否保留候选对象的拟表彰资格。
3.公示无异议或异议处理完毕后,由校庆办将“拟表彰名单”及公示情况、异议处理结果报评审委员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正式确定“建校60周年庆典活动表彰名单”。
(六)审定发文(2025年10月中旬)
根据评审委员会评审的人选,经学院党委会研究审定后,由学校发文公布。
五、表彰方式与时间
(一)表彰方式
1.颁发荣誉证书、奖杯、奖牌、纪念品等;
2.学校发文公布。
(二)表彰时间
1.功勋奖、教书育人楷模奖、杰出校友奖、校庆特别贡献奖(个人、集体)的表彰在校庆活动中完成。
2.校庆工作先进个人(集体)的表彰将在全校教职工大会进行。
六、其他事项
为保障评审工作顺利进行,请各部门将相关奖项推荐表、汇总表和支撑材料于9月26日前报送学校组织人事部(校庆表彰领导工作小组办公室),联系人:韩姝娉,联系电话:13207325288,邮箱:121400129@qq.com。
附件:
1.功勋奖、教书育人楷模奖推荐表
2.杰出校友奖推荐表
3.校庆特别贡献奖(个人、集体)、校庆工作先进个人(集体)推荐表
4.校庆表彰汇总表
校庆表彰领导工作小组办公室
2025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