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统一使用《劳务费发放表》的通知
各部门:
为规范我院各部门发放讲座、项目、研讨、评审、考务、竞赛等各项劳务费支出(非人事处统一发放部分),从2015年11月1日起,请各部门在计发各项劳务费时,严格规范、审批控制,并统一使用由计财处编制的《劳务费发放表》,以便于配合审计督查、财务检查等相关工作。
附件:《湖南现代物流职业技术学院劳务费发放表》
计财处
2015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