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端午期间“九个严禁”纪律要求的通知

作者:纪检监察审计处   责任编辑:纪检管理员  浏览:次  发布日期:2018-06-07   

驻省商务厅纪检组文件

驻湘商纪发【2018】3号

关于端午期间“九个严禁”纪律要求的通知

各综合监督单位党组,省商务厅所属高职院校党委:

2018年端午将至,为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现就端午期间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禁公款购买赠送烟酒、粽子等节礼。

二、严禁违规公款吃喝、公款饮酒、公款旅游、公车私用和私车公养。

三、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和实物。

四、严禁出入私人会所搞“一桌餐”、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参与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五、严禁利用节日之机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

六、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七、严禁参与赌博活动。

八、严禁违规收送红包礼金,提供微信红包、电子礼品、预付卡。

九、严禁不按标准交纳因公出差期间伙食费和住宿费。

纠“四风”问题就要“严到底、不能让”。对于三令五申以后仍然不收敛、不收手的,一律从严处理,一律通报曝光。

                 中共湖南省纪委驻省商务厅纪检组

                         2018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