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的通知

作者:科研处 朱聘轶   责任编辑:朱聘轶  浏览:次  发布日期:2022-06-06   

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的通知

各部门、各二级学院(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职业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认真学习贯彻落实2022年两会精神,深入学习领会2022年学校党委工作要点及校长工作报告,积极推进我校“十四五”规划实施,着力解决困扰我校教育教学高质量发展的难题,现启动2022年校级科研项目申报工作。请各部门、各二级学院(部)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积极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1.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立足本职工作,着力推动学校向特色发展、内涵发展和应用型转型发展转变作为主攻方向;

2.坚持问题导向,解决实际问题,着力解决我校党建、人才培养、专业建设、产教融合、机制建设、团学管理等实际问题;

3.坚持服务导向,服务地方社会经济文化建设,服务学校高质量发展,服务科研创新和研究成果转化。

二、项目类别

校级科研项目共分5类:重大科研项目、重点科研项目、一般科研项目、青年科研项目、思政专项科研项目,各类课题都给出了选题指南,也可根据实际问题自拟选题。

1.重大、重点科研项目

重大、重点科研项目是扶持教师为承担高层次科研项目及解决重大、前沿难题而开展的预研项目。项目选题应紧密围绕国家、省、市、行业以及《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和“十四五”产业发展重点,围绕地方产业需求和学校教育教学发展方向和《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以及书记、校长“十四五”开局课题。项目负责人原则上要求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

2.一般科研项目

一般科研项目以校本研究为主。选题力求具有针对性、应用性和创新性。

针对性:着力围绕与我校发展的实际需要及职业教育发展密切相关的理论与实践性问题进行。

应用性:课题研究成果能在本校实施,能有效地解决学校发展中的实际问题,并对解决职业教育领域的同类问题具有较普遍的指导作用。

创新性:研究内容具有独创性、新颖性、前瞻性。

一般科研项目副高以上(包括副高)职称教师不得参加申报。

3.青年科研项目

青年项目是扶持青年教师为承担高层次科研项而开展的预研项目。申报者年龄要求在35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优先资助有利于教学、学术骨干教师成长、在本专业领域较为前沿的选题。

4.思政科研项目

专项科研项目对接上级文件要求,着力解决学校的实际问题,根据申报的数量及质量,适度给定立项数量。

(1)党建专项和思想政治工作专项

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专项报选题主要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基本理论问题、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前沿热点难点问题等内容。具有一定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指导意义,研究成果具有科学性和一定的前瞻性;遵循高校党建工作规律、思想政治工作规律、教书育人规律、学生成长规律,研究成果可以作为学校领导和相关部门决策参考依据;有明确的研究目标、清晰的研究思路、科学的研究方法、合理的预期成果。

(2)辅导员专项

辅导员专项主要用于进一步提高学校辅导员的理论素养和科研水平,推动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创新与发展,申报对象为全校专、兼职辅导员。

三、申报条件

1.申报人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院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

2.申报人必须是我校专职教职员工,有独立开展科研工作的能力和条件,能真正主持项目的研究工作。课题组成员不多于5人,课题组成员构成应注重职称结构、年龄结构、学历结构合理性。

3.每位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不能同时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它课题的申请。课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与2项以上项目的申报。鼓励跨学院、跨部门组建课题研究团队。已获批国家或省市相关研究课题立项的不予重复申报。

4.学校鼓励教职工带学生参与项目研究工作,培养学生科研能力。

5.在研项目2项及以上且尚未结项的负责人原则上不得参加本次申报。

6.项目研究成果形式主要包括:专著、译著、研究报告、论文、电脑软件、工具书、专利、产品、设计方案等等。

论文类研究成果:重点项目应在校刊及以上期刊发表字数不少于4000字的学术论文2篇,其中省级以上期刊不少于一篇且至少1篇。第一作者为项目负责人。一般项目至少在校刊及以上期刊发表字数不少于4000字的学术论文1篇。

著作类研究成果:应由国内出版社用国际标准统一书号出版。

研究报告类研究成果:需提交正文不少于5000字的结项研究报告,并附有分管校领导推广性批示。

软件系统类研究成果:有单位正式使用或试用基本合格的证明文件。

各类研究成果在出版、发表或获得批示时,均应注明“湖南现代物流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校级科研项目(项目编号)”否则不作为结项支撑材料。研究成果与项目研究内容无关的不作为结项支撑材料。

四、申报须知及其他要求

1.申请人填写《立项申请书》(附件1),一式一份(A4纸双面打印,左装订),同时将材料电子版打包(以申报人姓名命名)发送至科研处朱聘轶。

2.经校外专家评审,立项项目名单公示后,项目负责人根据申请书开展研究。

3.申报材料于6月15日前交学校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


  科研处

2022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