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二级学院:
为统一规范我校公文格式,提高办公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党政机关公文格式》要求,且借鉴省商务厅公文格式要求,学校公文格式规定如下:
一、标题:2号小标宋体字(宋体字中的小2号)加粗,编排于红色分隔线下空二行位置,分一行或多行居中排布,标题排列应当使用梯形或菱形。
二、主送机关:编排于标题下空一行位置,居左顶格,回行时仍顶格。
三、正文:3号仿宋体,行间距30磅。文中结构层次序数依次可以用“一、”“(一)”“1.”“(1)”标注,一般第一层用黑体3号字、第二层用楷体3号字、第三层和第四层用仿宋体3号字标注。
四、附件说明:如有如有附件,在正文下空一行左空二字编排“附件”二字,后标全角冒号和附件名称。如有多个附件,使用阿拉伯数字标注附件顺序号(如“附件:1.XXXXX”);附件名称后不加标点符号。附件名称较长需回行时,应当与上一行附件名称的首字对齐。
五、发文机关署名、成文日期、印章
发文机关一般在成文日期之上,以成文日期为准居中编排发文机关署名;
成文日期一般右空四字编排,用阿拉伯数字将年、月、日标全,年份应标全称,月、日不编虚位(即1不编为01);
印章用红色,印章端正、居中下压发文机关署名和成文日期,使发文机关署名和成文日期居印章中心偏下位置,印章顶端应当上距正文(或附件说明)一行之内。
六、页码:一般用4号半角宋体阿拉伯数字,居右排列。
特此通知。
党政办
2022年5月16日